“急诊引领者”急诊医师报名标准

 1.遵守国家颁布的各项法律、法规,严格遵守执行专业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, 不以医谋私,未发生过医疗事故和严重差错。

2.从事急诊专业临床、教学和科研工作30年以上,特别优秀的可放宽为20年以上(含20年),对我国急诊医学事业有突出贡献者可报名参评。

3.医德高尚,有奉献精神,坚守急诊,热爱急诊病学事业,遵守职业道德,关心、爱护、尊重患者,热情为病人服务,深受当地群众及业内同行好评,在救死扶伤、职业道德方面事迹突出。

4.刻苦钻研业务技术,具有探索创新精神,在医疗、教学、科研等方面有突出贡献,受到国内外同行认可者;或具备为当地群众服务的专业特长,长期在边远、艰苦环境从事急诊临床一线工作,默默为当地病人服务,切实解决病人疾苦,在人民群众中享有较高声誉,业绩突出者。

5.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控制工作等方面具有突出的业绩,具有一定的代表性,可成为广大急诊医师学习的榜样。